根据市教育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学校对所征集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和明确责任分工,主要开展三项专项整治,一是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二是公车使用专项整治,三是校风校纪专项整治。每项专项整治任务均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相关责任处室负责实施。
责任领导和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工作标准、阶段目标、 进度要求、保障措施、责任部门等,按方案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后,各责任处室要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经责任领导审定后,报活动办验收,之后活动办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