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学前教育专业各位毕业生: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9号)文件精神,我市2015年继续面向社会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有关规定确认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报名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简称“两学”考试,下同)且成绩合格,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前提。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07号和赣教师字【2010】12号)精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均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如教育部2015年出台新的规定,江西省2015年将按新规定执行。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1、凡拟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请于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
3、2012级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应选勾渝水区教育体育局做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1、各类师范生预审
地点:市教育局行政楼一楼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提前通知有关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师学校,在4月底之前对2015年应届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分专业逐人建档进行师范毕业生身份材料集中预审。预审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监督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我省高校涉及师范教育专业名单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39号),以及中招部门签章入学当年“录检表”有关“中等师范专业”情况,审核是否在涉及专业名单内;如属涉及专业,应审核是否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以及教育技术、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是否已参加或正在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三个月以上教育教学实习;申请教师资格层次和种类是否属本人所学层次和专业(学科)。学校集中预审档案材料真实齐全后,以学校为单位按认定权限统一报教师认定机构逐人查档审核是否属师范毕业生。
2、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2015年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
地点:市教育局行政楼一楼(109)
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分别应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学校预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确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申请直接认定的,须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8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递交毕业以后历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照片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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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2012级学前教育专业各位毕业生认真阅读新余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全市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余教人字[2015]7号)精神,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认定申报材料准备工作,注意时间节点要求,逾期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特此通知。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