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文件精神及省市紧急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事项通告如下:
一、师生员工一律凭工作牌、校牌进入学校。
二、凡到本校办事或探亲访友的外来人员,凭有效证件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入内。
三、外来机动车辆需在门卫处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凡携带物品或载货外出时,须出示总务处及相关部门的证明并证物相符后方可通行。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因特殊情况,的确需进入的,须征得门卫同意,登记后进入。
四、谢绝外来人员到院内散步、锻炼、闲游、穿行。
五、教师家属居住区各住户必须做好相关信息的备案,支持和配合学校校大门的管理。
六、严禁小商贩入校推销商品及散发、张贴营业性广告、影视广告。
望大家自觉遵守,积极配合门卫保安执勤,共同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净化育人环境,对无理取闹者从重处罚或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
保卫处
201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