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新余技师学院
安全保卫人员值班巡逻检查制度
一、 校园巡查应遵循“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秩序、创建平安”的原则。
二、 每天定时和不定时负责校园的巡逻执勤和安全管理、检查、监督工作,维护校园的秩序和安全,协助保卫处和学校总值班处置突发事件。
三、 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防交通事故的“四防”工作。预防和制止校园内违法犯罪活动以及灾害事故。
四、 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执勤时间内严禁喝酒。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对当班时发生的情况应明确交代和详细的文字说明。
五、 加强对要害部位、重点部位的巡查,做到勤检、勤看、勤查,不放过任何疑点,发现可疑情况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置并立即向保卫处或总值班报告。
六、 校园巡查实行分片责任制,按规定时间、次数巡查学生宿舍周围、教学楼周围、运动场及校园教工家属楼等重点区域,巡查次数为一天六次,具体巡逻时间节点为①8:15-8:35 ②9:55-10:15 ③14:40-15:00 ④16:30-16:50 ⑤19:10-19:30 ⑥21:00-22:00,特殊情况不定时并将巡查结果详细记录。
七、 协助处置校区非法集会、起哄、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
八、 维护好校园内交通秩序,保持道路畅通和车辆停放有序。
九、 对进入校园内的闲杂人员以及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员要严加盘查,必要时送交保卫处或总值班处理。
十、 随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