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中层副职岗位竞聘方案
为加大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形成较为合理的管理队伍结构,根据江西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性意见》的相关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党委同意,决定在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中,通过竞聘上岗的形式,选拔一批中层副职管理人员。为使岗位竞聘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竞聘方案制订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焦华
副组长:胡浩然
组 员:刘海林、邹建峰、胡朝明、李峰、黎宇、宋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黎宇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竞聘岗位
根据岗位职数,并报市教育局党委同意,学校对空缺岗位进行竞聘。具体岗位为:
党政办副主任1名
学生处副主任1名
保卫处副主任1名
妇委会副主任1名
团委副书记1名。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作风正派、身体健康,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含新进人员)。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教育教学业绩突出,2011年、2012年、2013年三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均在70分及以上(未到三年的新进人员以实际考核年度的分值为准)。
3、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合作,能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4、组织观念强,以身作则,清正廉洁。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奉献为先。
5、2011年、2012年、2013年三年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
①违反计划生育的。
②教育不当,导致重大事故的。
③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行为的。
④无理由拒绝学校工作安排的。
⑤年度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的。
(二)岗位条件
1、党政办副主任:中共党员,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组织纪律性。
2、学生处副主任:有一定的学生管理经验和班级管理经历。
3、保卫处副主任:男性,吃苦耐劳,富有奉献精神。
4、妇委会副主任:女性, 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5、团委副书记: 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工作程序
1、自愿报名:按竞聘的岗位及其条件,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到校党政办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月12日上午12:00。
2、资格审查: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条件确定参与竞聘上岗人员的资格。
3、竞聘演讲:取得竞聘资格的人员在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测评会上作不超过5分钟的竞岗演讲。
竞岗演讲时间:2014年1月14日上午8:30开始。
4、综合测评:竞聘演讲之后由全体教职工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评。
(1)测评采取百分制的方式进行。其中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分别对应为90分、70分、60分、0分。
(2)教职工采用B类测评表,占总分值的80%;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采用A类测评表,占总分值20%;
(3)在A、B二类测评表中,分别去掉一个和五个最高分最低分之后的平均分,即为个人在该类测评中的成绩;
(4)个人的综合测评成绩为:A*0.20+B*0.80;(A值为A类测评表中的平均成绩,B值为B类测评表中的平均成绩)
(5)在每个岗位中,取个人测评成绩的前2名作为该岗位的候选人,报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初步聘用人选;
5、民主测评与谈话:对初步聘用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后组织部分教师代表、中层干部代表和校领导谈话。
民主测评与谈话时间:2014年1月15日上午教职工大会及会后。
6、组织研究: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7、公示:将通过民主测评的拟聘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8、聘任:公示无异议并报市教育局党委审批同意后,学校予以聘任。
五、其它
1、此次竞聘上岗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评称职后正式聘任。
2、每个专业技术人员仅限报二个岗位,多报无效。竞岗演讲主要以第一志愿为主。
3、每个岗位须有三个及以上竞聘人员报名方可组织竞聘。若少于三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竞聘。
4、参加竞聘人员,必须按规定程序,凭自己的真才实学参加竞聘,不得拉票、贿选。若发现有各种作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竞聘资格。
5、本方案未涉事项,由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