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职工诉求  |   加入收藏
两车
网络安全
核心价值观
防溺水
文明城
国家安全
新余技师学院
联系我们
电话:0790-6344241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城北北湖西路469号
新余技师学院/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二维码

关注我们

关于印发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学风校风集中教育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10-24    来源: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

余职教办﹝201309

 

 

 

关于印发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

学风校风集中教育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处室、各班级: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创建优良学风校风,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结合自身实际,学校制定了《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学风校风集中教育整治活动方案》。该《方案》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学风校风集中教育整治活动方案

附件2:处罚措施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党政办公室        2013年10月21印发

附件1

市职教中心学风校风集中教育整治活动方案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创建优良学风校风,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

1、学风学纪:主要整治迟到、早退、旷课、上课时间玩手机、上课时间在校内闲逛等行为,严肃考勤和课堂纪律。

2、文明行为:主要整治抽烟、酗酒、不佩戴校牌等行为,规范学生文明行为。

3、仪容仪表:主要整治男生留怪发、长发,男、女生染发、烫发和着奇装异服、上课穿拖鞋等行为,培养学生健康、阳光的精神面貌。

4、环境卫生:主要整治教室、寝室、包干区、实训场所等场所卫生环境脏、乱、差现象和学生乱扔垃圾等行为,营造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风校风集中教育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刘焦华

副组长:胡浩然

  员:刘海林、邹建峰、胡朝明、李峰、黎宇、宋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组、检查组。

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李峰兼办公室主任,杨久芽任副主任,负责整治活动的总体协调等工作。

宣传组由杨久芽任组长,成员为谢程辉、林信兵、简令宇、全体班主任,负责整治活动宣传报道等工作。

检查组分五个小组,组长为当日行政值班校领导,成员如下:

第一小组:当日行政值班中层、杨久芽、邓连生、陈莉、林信兵

第二小组:当日行政值班中层、杜快宁、罗宜新、黄黎明、林信兵

第三小组:当日行政值班中层、钟俊杰、易静玲、胡俊、林信兵

第四小组:当日行政值班中层、刘国文、杜保兰、钟岳、林信兵

第五小组:当日行政值班中层、冯春辉、帅国勇、费颖、林信兵

三、实施步骤

集中教育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自查自纠阶段(1014日至1025日)。在升旗仪式和教工大会上进行全面动员;召开整治活动各小组工作人员全体会议对活动进行全面布置;各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出好一期专题黑板报,校园网、校广播站、显示屏每天滚动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28日至1231日)。从1028日开始,五个检查小组由当日行政值班校领导负责牵头,组织当日小组成员,开展集中检查,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并作好相关记录。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1日至18日)。根据每天检查结果,评选10个先进班级、10位优秀班主任、43位文明标兵进行表彰。

四、具体措施

1、各班主任在宣传教育、自查自纠阶段要组织发动本班同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自纠材料要提供屡教不改、拒绝整改学生名单。

2、五个检查小组每天对校园至少开展两次全面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表,记录检查情况,检查表在第二天上午上班前交整治活动宣传组公示。检查组要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对问题严重的班级的班主任提出整治意见和要求。

3、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检查情况进行一次小结,对整治较好的班级和较差的班级进行公示。

4、各班要成立班级学风校风集中教育整治活动小组,班主任任组长。班主任每天上午、下午上课前要到本班点名,并对照整治内容对本班学生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经常违犯整治内容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学生处。在整治过程中如遇困难,要及时上报学生处和保卫处共同解决。

5、全体教师上每堂课前必须坚持点名制度,并将考勤结果交班主任,上课期间要对学生的违纪行为及时制止、教育,确保课堂纪律。

6、在集中整治阶段对违反整治内容的学生将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必读》中《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和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详见附件)。

7、本次活动检查结果纳入班级班主任工作考核,对整治力度大、整治效果好的班级和班主任予以表彰;对整治不力,效果差的班级和班主任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五、相关要求

1、学校各分管校领导要根据工作分工带领分管处室人员,按照整治活动的总体要求,每天深入一线,抓好分管工作的日常督导,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并向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有关情况。

2、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校团委要互相配合做好检查工作,信息处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其他处室给予全力配合和支持,确保此项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3、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整治活动的开展。扎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每个学生认识到位,对班上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班集体、家长、招生老师的教育作用,对班上被查到的违纪学生不迁就、不包庇。

4、全校教职工在活动中要做好表率,带头佩戴校牌,按时上下班,着装得体,举止文明。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十不准》等师德师风有关规,认真备好、上好每节课,禁止在教室接打电话、玩手机,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严禁上班期间中午喝酒,禁止带酒味上班。

 

附件2

处罚措施

一、考勤:对旷课累计达到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25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3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旷课45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旷课50学时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迟到或早退15分钟者按旷课1学时处理,迟到或早退3次按旷课1学时处理。迟到、早退、旷课班级考核分分别扣0.2/人次、0.2/人次、0.5/人次,最高扣10分。

二、校牌:在公共场所不正确佩戴校牌者第一次口头批评教育并登记班级和姓名(若报假名字或假班级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四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班级考核分扣0.5/人次,最高扣15分。

三、抽烟:对抽烟者第一次口头批评教育并登记班级和姓名(若报假名字或假班级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班级考核分扣1/人次,最高扣15分。

四、酗酒: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记过处分,第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承担相应责任。班级考核分扣2/人次,最高扣15分。

五、仪表:对怪发、染发、烫发、男生留长发(前面不挡住眼睛,后面不扫到衣领,两侧不盖住耳朵)、着奇装异服者经班主任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处分;班级考核分扣0.5/人次,最高扣10分。

六、手机:上课玩手机第一次批评教育并登记姓名,第二次全校通报批评,第三次通知家长,要求家长收掉其手机,并给予警告处分,第四次由班主任代其管理手机,并给予记过处分。班级考核分扣0.5/人次,最高扣10分。

七、乱扔垃圾、高空抛物:乱扔垃圾第一次批评教育并登记姓名,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班级考核分扣1/人次,最高扣15分。高空抛物者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承担全部责任;班级考核分扣5/人次。

八、对检查中威胁检查人员或其他人员的,一律给予记过处分。对旷课累计达40学时或屡教屡犯或态度恶劣者送“潜能生”培训班学习并通知家长到校协助教育,对不服从教育与管理者由家长领回家反省,对家长不配合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或开除学籍处分。对进潜能生培训班的,班级考核分扣1/人次,最高扣10分。

九、受到处分(开除学籍除外)后能认真改过,表现较好的可按有关规定撤消处分;凡是受到处分后无改过表现,未撤消处分的学生,参军政审将如实填写。

十、凡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和因受处分主动要求退学的学生一律不予退费。

十一、说明:

A各班级考核总分为1000分,每月汇总一次班级考核分;

B班级考核分与班主任津贴关联;

C信息处将跟随检查组拍摄不良行为现象并在校园电视台曝光;

D上述未列举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条例》执行。

E本措施从下发之日起生效。

 

相关文章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城北北湖西路469号  |  电话:0790-6344241  |  备案号:赣ICP备12001096号  |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504号 |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