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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弘扬红色基因”暨红五月合唱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7-03-21    来源:团委    作者:    点击:

关于举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弘扬红色基因”

暨红五月合唱比赛的通知

校属学前教育专业各班级:

    为纪念“五·四”运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同学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增强各班级的凝聚力,校团委决定在幼教专业开展合唱比赛。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弘扬红色基因

二、参赛方式:比赛分为学前教育专业1516级组(15幼教6班、15幼教7班、16幼教1班、16幼教2班、16幼教3班、16幼教4班、16幼教5班、16幼教6班),学前教育专业17级(17幼教1班、17幼教2班、17幼教3班、17幼教4班)二组,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全班同学参赛,每队人数不低于班级人数的95%

三、参赛曲目要求:每队参赛歌曲为1首,曲目自定,表演形式自定,歌曲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

四、比赛时间:2017428日下午

五、比赛地点:灯光球场

六、奖励办法:比赛将评出1516级组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17级组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

七、注意事项:

1.合唱比赛以学生为主,鼓励班主任老师一起参加,班主任老师也可担

任领唱、指挥或伴奏。

2.参赛曲目内容必须积极向上,具有爱国主义精神。

3.请各代表队将参赛曲目和伴奏于421前由各班主任交至B206办公室王柳老师处。

  

 

共青团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弘扬红色基因”

暨红五月合唱比赛评分细则

    合唱评委打分95分,班主任参与加分项为5分。

一、基本分(60分)

1.自选歌曲,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20分)

2.演唱技巧(30分):a.音准、节奏好,有乐感(15分)

b.理解歌曲,演唱形式丰富,具有一定

的艺术技巧(15分)

3.参加的人数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95%10分)

二、服装纪律(15分)

队员衣着整洁、大方、统一,精神面貌好,队员统一从舞台左边入场,右边退场。

三、演唱技巧与指挥(25分)

1.指挥动作标准、协调。(5分)

2.合唱、指挥、伴奏、表演准确、恰当,配合默契。(10分)

3.形式新颖,有一定创意。(10分)

四、班主任参与(5分)

1.班主任参与(3分)

2.班主任担任领唱、指挥或伴奏(2分)

(合唱比赛由评委会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按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合唱基本分,班主任参与另外加分。比赛名次从高分到低分计算,评分采取百分制,请各位评委打分时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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