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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育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为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引导,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宣传重点
1.宣传中央、省、市委的精神和决策部署。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宣传中央和省委、市委领导同志关于党的群众路线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方法步骤等。报道好市委督导组和教育局督导组赴教育系统各单位督促检查等情况。
2. 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做好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教育局班子成员到联系点调研指导等会议和活动进展的宣传报道。充分反映教育局领导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作用。报道教育系统各单位在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正风肃纪、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进展成效,反映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评价。
3.宣传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选树一批党员干部看得见、学得到、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身边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典型事例;曝光一批侵害群众利益、作风恶劣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警示作用。
4.宣传“自选动作”和特色项目。按照“树立品牌、走出新余、打响江西”的思路,通过组织策划专题报道、深度报道、典型报道等,以丰富多样的途径和形式介绍教育系统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重要经验和工作亮点。
二、宣传方式
1.加强对外宣传。加强与中国教育报、江西日报、新余日报、新余电视台、新余电台、新余新闻网等国家、省市主要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积极与各级媒体开展合作采访,提高外宣新闻的上稿率和重点稿子播发率。
2.用好内部平台。各校要积极向活动简报、新余教育报和新余教育城域网教育实践活动专栏等系统内的媒体投稿。用好校内宣传栏、板报、墙报等传统宣传载体。善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信息媒介,推出教育实践活动专栏、专题,拓宽信息覆盖面、提高活动影响力。
3.开展舆论监督。利用新余教育城域网等平台开展舆论监督,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对于“四风”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好解疑和反馈工作,搭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的监督平台。
4.加强理论研究。鼓励和支持党员围绕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这一重大主题深入开展理论思考和理论研究,力争推出一批有高度、有水平、有特色的理论成果。
三、考核方法
采取“定性、定量考核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的方法进行考核。
㈠考核计分说明:
形 式 |
得 分 说 明 |
新闻宣传 |
在中央、省、市级传统媒体上刊播有关稿件1篇分别计60分、40分、10分;提供1条新闻线索(500字左右),被中央、省级传统媒体采纳的分别得40分、20分。被局简报采纳的1篇计2分。以此类推,可以累计。 |
社会宣传 |
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板报等载体发布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内容,每项得3分;开展征文、书法、绘画、摄影、知识竞赛等活动的每项得10分;以此类推,可以累计。 |
理论宣传 |
在相关媒体、专刊专栏发表1篇理论文章得15分,在新余教育局内部刊物上刊登相关理论文章的,1篇得5分;邀请专家举办理论讲座一次得20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讨论一次得3分。以此类推,可以累计。 |
网络宣传 |
在中央、省、市主流网络媒体上发表相关稿件分别得40分、20分、5分。以此类推,可以累计;在新余教育微博(http://weibo.com/xinyujy)积极参与讨论得2分;能经常组织网评员在各大论坛、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上设置话题,引导舆论的得1分。 |
㈡主要考核媒体及刊物:
中央级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人民网》、《新华网》。
省级媒体:《江西日报》、《江西新闻联播》、《江广早班车》、《中国江西网》、《今视网》。
市级媒体:《新余日报》、《新余晚报》;电视《新余新闻》、《直播新余》;广播《新广新闻》;《新余新闻网》、@新余发布。
系统内媒体:《局教育实践活动简报》《新余教育报》
理论刊物:《新余日报》理论版、《发展论坛》、《新余社会科学》。
㈢得分要求及结果运用
1.从3月份开始,新余一中、新余四中、新钢中学、职教中心每月不得少于50分;新余三中、新余六中、新余九中、暨阳学校、新钢一小、长青小学每月不得少于40分;新余二中、新余五中、铁路小学、西湖小学、明志小学、五一路小学每月不得少于30分;新钢二小、特教学校、城北幼儿园、蓓蕾幼儿园、铁路幼儿园每月不得少于20分。
2.考核结果与学校绩效考核挂钩。各校每月得分低于最低分标准的,将取消年终宣传工作评优评先资格。
四、有关要求
㈠建立通讯员联络制。为便于工作联系,各校确定一名通讯员于
㈡及时报送简报信息。每周四上午10:00前报送新闻至局活动简报投稿信箱:shengqing1206@126.com
㈢建立宣传工作台帐。要建立宣传工作台帐,活动期间,通讯员每月25日前要填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考核自评表》,收集好佐证材料,交活动办宣传组(市教育局行政楼404室)。局活动办每月对各单位宣传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活动办宣传组联络电话:6457729
联系人:盛青 胡剑
附件:1、各单位通讯员信息表
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考核自评表
附件1:
各单位通讯员信息表
单 位 |
姓 名 |
QQ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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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考核自评表
单位: 月份:
宣传形式 |
载体及方式 |
得分情况 |
新闻宣传 |
中央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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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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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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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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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显示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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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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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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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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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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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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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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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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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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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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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宣传 |
理论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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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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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大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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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宣传 |
中央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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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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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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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教育城域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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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教育微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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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评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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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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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各项得分,应提供佐证材料,并以表格形式汇总附自评表后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