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处、室:
现将《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2.“优秀教师”评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
2017年6月2日
附件1
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带头作用,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爱岗敬业、勤奋求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制订《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组长:宋兵
副组长:喻青勇、谢俊、帅国勇
成员:教务处处室人员及各教研室主任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一)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学校各类教学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外聘教师)。
(二)评选人数:评选优秀教师十名。
三、评选时间:
每学年评选一次(第二学期结束前进行)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教书育人。善于学习,锐意进取,能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和丰富的职业经验影响和指导学生,教育学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专业思想,指导学生的生涯发展。
(二)服从学校安排,团结协作,关心他人,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勤于思考,有创新精神,教学质量较高。在学生中有一定威信,受到学生欢迎。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主动承担份外工作,为学校排忧解难。
(三)积极参与校级、市级、省级及以上教学教研项目。积极撰写教研论文,编写校本教材。
(四)教学思想、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先进,工作量饱满。积极参与课程开发和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结合学校和专业特点,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主动承担公开课或说课任务,辅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的各项学科竞赛活动。
(五)积极参与学生德育工作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乐于承担班主任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细致,在转化后进生方面有较明显成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评:
1.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被问责;
2.有旷课、空堂等违纪现象;一个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
3.工作态度马虎,教学质量差;
4.师德师风差,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生有效投诉3次以上;
5.有违法违纪行为。
六、评选办法:
(一)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认真总结一学年来各人工作的成绩和不足,对照评选条件教研室内互评。各教研室按本室人数的15%推荐候选人(不足一个名额的可推荐一人),并将候选人名单及讨论记录上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师教学工作情况、教学质量情况、完成任务等情况,对候选人进行业务考核,推荐15名优秀教师候选人名单提交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
(三)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结合候选人平时的师德表现以及教学实绩最后确定优秀教师人选。
(四)校内公示3天。
七、表彰奖励:
(一)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向优秀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劢;
(二)在考评、职称、晋升中同等条件下优秀教师优先。
八、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优秀教师评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教学工作量(60分)
(一)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每学期满分30分;
(二)教学基本周工作量为10节。达到基本周工作量,每学期计22分。在此基础上每超或少1节,加或减0.5分。此项每学期最高为27分。若学期中教学工作量有变化,按平均工作量计算。
(三)理论教学工作量按实际课节数计算,实训操作课按折算后的课时计算(若学期教学工作量有变化,则按平均工作量计算);
(四)管理岗位工作可转换为教学工作量,按学校绩效考核内部分配实施方案所核定的周工作量折算为教学工作量,但该教师必须在本学年的两学期中均担任教学任务,此时教学工作量可累计;
(五)专业技术人员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20节(其中中层干部不少于10节,校领导不少于6节)。完成任务数的,每学期计2分;没有完成的,不计分。
(六)专业技术人员每学期上公开课的节数不少于1节,完成任务数的,每学期计1分,没有完成的,不计分。
二、教学科研工作(30分)
(一)每学年承担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设计、微课或说课竞赛,或被学校推荐参加市级、省级及以上的教学设计、微课或说课等竞赛。校级公开课教学每参加一次计0.5分,被学校推荐参加市级、省级及以上的各类竞赛的教师,每被推荐一次分别加0.5分、1分,若同时获奖的,按成绩不同分别计分(同一次比赛项目或比赛以得分最高的计算,不重复计分)。具体如下: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7 |
6 |
5 |
省级 |
5 |
4 |
3 |
市级 |
3 |
2 |
1 |
(二)积极辅导学生参加市级、省级及以上各项学术竞赛活动,分别加0.5分、1分;若指导学生获奖,按成绩不同分别计分(若指导同一批学生参加同一次竞赛获奖的,以得分最高的计算,不重复计分)。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7 |
6 |
5 |
省级 |
5 |
4 |
3 |
市级 |
3 |
2 |
1 |
(三)教职工撰写论文并公开发表的,根据期刊层次属市级、省级、国家级、核心刊物等的不同,每篇分别计0.5分、1分、1.5分、2分。
说明:
1.市级刊物:指市教育局以及市教研部门主办的机关报刊。
2.省级刊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
3.国家级刊物: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另外,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期刊”字样的刊物也可视为国家级刊物。
4.核心刊物:凡收纳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的论文可视为核心刊物。
5.同一篇文章在不同级别上刊登,以得分最高者计分
6.计分对象仅限于文章的第一作者。
(四)教职工主持课题研究并结题的,根据市级、省级、国家级等层次的不同,每个课题分别计2分、4分、6分。
说明:
1.参与研究的课题,必须是经学校批准、教育部门组织的学术性研究课题。
2.除主持人外,其它参与课题研究的计分如下:
|
市级课题
|
省级课题
|
国家级课题
|
排名第一
|
1
|
3
|
5
|
排名第二
|
0.5
|
2
|
4
|
排名第三
|
|
1.5
|
3
|
排名第四
|
|
1
|
2.5
|
排名第五
|
|
0.5
|
2
|
排名第六
|
|
|
1.5
|
排名第七
|
|
|
1
|
排名第八
|
|
|
0.5
|
(五)教职工参与教育教学论著编写并结册完成的,根据校本教材、公开发行等层次的不同,分别计2分、4分。若是个人专著,根据校本教材、公开发行等层次的不同,分别计3分、6分。
说明:
1.参与校本教材编写的,必须是经学校批准并正式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课程安排的。
2.教材编写的参与者必须独自纂写二个章节及以上或撰写的字数达3万字及以上。
3.以上各项可累计,但最高分为30分。
4.以上教学科研工作业绩时效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止。
三、综合考评(10分)
(一)校党政班子全体成员对所荐教师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考评。
(二)本项满分为10分。在校党政班子全体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所得平均分,即为该教师的综合考评分。
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