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管理部门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团队协作观念,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善谋实干的热情,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根据年初安排,经研究初定于2016年1月19日召开学校2015年度工作述职及民主测评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年1月19日
二、地点:学校图书馆五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全校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
四、述职对象、内容和方式:
(一)述职对象:学校全体中层干部
(二)述职内容和方式:
1、学校副科级中层干部(处室负责人)
主要结合本处室职责、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学校下达的目标任务和执行情况,通过多媒体PPT在大会上向教职工总结汇报一年来的成绩、经验和不足,兼任党支部书记还要同时汇报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述职既要结合部门工作常规和实绩,又要突出亮点和特色,每个处室述职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各处室负责人于2016年1月10日前将2015年度处室述职报告(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校党政办,同时提交电子稿。
2、其他中层干部
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个人2015年度学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以书面方式进行述职。
上述人员于2016年1月10日前将本人2015年度述职报告(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校党政办,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同时提交电子稿。
五、民主测评组织机构和办法
1、成立学校处室和中层干部年度工作测评领导小组:
组 长:刘焦华、胡浩然
副组长:刘海林、邹建峰、胡朝明、李峰、黎宇、宋兵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黎宇(兼)
办公室成员:由校党政办、监察室、工会等部门相关人员和教代会部分教师代表组成。
2、测评办法:
分个人自评、处室互评、群众测评、领导测评四类进行测评。考核采用百分制(不计小数分)。其中个人自评占40%,处室互评占10%,群众测评占25%,领导测评占25%(其中主要领导占10%,分管领导占5%,其它领导占10%)。
(1)个人自评(A表,占40%)
中层干部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照处室的工作实绩和个人业绩进行自评,得出自评分。
年度工作考评办公室对照各处室制订的工作计划、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在自评分的基础上进行增减分,得出考评分。
(2)处室互评(B表,占10%)
学校所有中层干部参加处室互评,对本处室(含本人)和其他处室中层干部进行评分。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同志的处室互评分。
(3)群众测评(C表,占25%)
全校教职工对所有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考虑参与测评人数多,去掉10个最高分,10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同志的群众测评分。
(4)领导测评(D表,其中主要领导为D1,分管领导为D2,其它领导为D3 。合占25%)
主要领导对所有中层干部进行评分,分管领导只对自己所分管的处室人员进行评分,其它校领导对所有中层干部进行评分。若涉及到多人对同一个中层干部评分的,取平均分。
(5)中层干部民主测评的最后得分,为四类测评分按相应比例折算后累计而成。
3、测评标准
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价:
一是立足岗位、认真履职、做出实绩;
二是服从领导、服从安排、勇于担当;
三是服务大局、团结协作、注重效率;
四是服务师生、联系群众、珍视集体;
五是公私分明、清正廉洁、作风良好。
六、测评结果运用
测评结果将作为学校班子对处室褒奖和对中层干部进行调整、重用、推荐提拔的重要依据(依照干部管理权限)
七、其他。
1、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测评领导小组研究后协调解决。
2、学校处室和中层干部年度工作测评办法由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解释。
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