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江西省委员会
江西省妇女联合会
江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江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赣教职成字〔2015〕36号
|
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
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职院校(中专部)、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教职成[2015]8号)和《关于印发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教职所[2015]125号)精神,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现就进一步开展我省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通知如下:
一、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形成“校校组织,班班活动,人人参与”的制度机制,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基本要求。
——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竞赛是机制,育人是目的。活动的主题、赛项的设置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育人导向,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强化活动过程育人,以竞赛形式实现育人目的。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活动项目的设计及活动的组织要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全体学生参与,为每个学生提供人生出彩的机会。
——坚持融入日常德育。要把竞赛活动作为德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其他各项德育工作统筹安排,相互衔接、同步实施,避免竞赛活动与日常德育“两张皮”。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要规范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和程序,做到公开透明。细化遴选规则,加强过程监督,确保遴选结果客观公正,达到正面育人导向作用。
——坚持统筹合力推进。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推进竞赛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组织开展突出职校特点、职教特色的活动。
二、“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组织方式和内容形式
(三)将活动纳入学校整体德育工作计划。“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是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的德育实践活动,要与学校日常德育工作同部署同安排。活动的主体是学生,要引导全体学生参与。活动内容和安排要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途径和德育评价等紧密结合,引导学生重在参与、重在过程,在活动中健康成长、提升素质。活动时间安排与学校学年同步。从2015年起,每学年上学期开始至次年下学期结束为一个活动周期,每学年一届,年年开展。
(四)改进组织方式,突出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作用。“文明风采”竞赛活动采取学校具体组织、地(市)级和省级层层进行遴选激励的方式开展。学校是活动的基础,各学校要按照本通知和本地活动安排开展相应的活动,并组织学校层面的优秀作品遴选、宣传展示和激励,由地(市)相关部门向省级活动组织机构报送优秀作品。省级活动组织机构根据全国总体要求制订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发动学校参与活动,组织省级层面的优秀作品遴选、宣传展示和激励,向全国活动组织机构选送全国竞赛活动方案设置赛项的优秀作品,并在“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举办总结展示活动。
(五)以育人为导向确定活动主题和赛项。“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每届确定一个活动主题。活动主题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新形势新要求和学生实际。赛项设置应突出活动主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职业精神培育等融入赛项活动内容,既重视展示师生个人风采,又注重弘扬团队精神,鼓励设置展示团队精神风貌的活动项目。把征文演讲类、职业规划类、摄影视频类、才艺展示类等师生认可、参与度高、具有较强育人效果的赛项设为常规赛项,并根据新形势和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优化调整。鼓励各地各学校结合地域文化、专业特点等开展具有特色的活动项目。
(六)完善活动激励机制和工作制度。各地各学校应对参与竞赛活动的个人和集体予以相应激励。学校要将学生参与竞赛活动的情况列入学生品德评定记录,作为学生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就业升学推荐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要将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竞赛活动的情况计入工作量,对优秀指导教师在评奖评优、进修学习、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学校开展竞赛活动情况作为学校德育工作评价考核、评优评先、有关项目评审的重要指标。要加强各级“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工作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赛项设置、作品遴选、宣传激励等制度。严格程序,规范流程,加强活动过程监督,明确作品遴选标准,完善专家、教师、学生共同参与遴选的办法,不断规范竞赛活动。严格工作纪律,防止和严肃处理活动中的弄虚作假和违规行为,维护活动风清气正。
三、加强“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
(七)健全活动组织机构。“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明办、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联合主办,主办单位成立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活动的决策、指导和监督。省教育厅职成处负责竞赛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沟通协调其他部门,成立竞赛活动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各方力量组织开展活动。各学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德育处(学生处)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八)加强条件保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为“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活动经费从德育经费中支出。鼓励企业和相关单位对活动提供赞助。各级活动组织机构要落实活动承办单位、工作人员、活动经费等。鼓励各地建设“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网络平台,发挥网络在开展活动中的作用。
(九)强化宣传推广。要综合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为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通过汇编出版获奖作品、网上公开展播、纳入教学资源库、组织巡回展览等形式,宣传展示优秀作品,加大成果转化力度,将优秀作品加工转化为教育教学资源。要大力宣传活动的成效,充分展示职业学校、师生的良好精神风貌,传播职业教育正能量、好声音、新形象。
(十)形成工作合力。“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各地各部门的合作和支持。教育部门要主动承担牵头责任,发挥好沟通、协调、联络作用,促进形成多部门合作、共同推进的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技工院校依据《技工院校德育课程标准》开展好德育教学工作,并积极组织发动技工学校参与活动。文明办要将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统筹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共青团要发挥组织优势和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活动。妇联、关工委、中华职业教育社等要积极参与和支持活动的开展,发挥各自优势作用,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附件: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2.江西省第七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 江西省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保障厅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江西省妇女联合会 江西省关心下一代
江西省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
江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附件1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
主 任:郭奕珊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建平 省委统战部副巡视员
副主任:胡永红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蔡宝琦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李 菲 团省委学校部部长
卢 芬 省妇联宣传部部长
范斌华 省关工委专职副主任
余小鸿 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秘书长
委 员:杨春年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调研员
刘雪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邹 娟 省文明办主任科员
李冻生 团省委学校部副部长
林 涵 省妇联宣传部副调研员
祝荣溢 省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江西省第七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
一、参赛对象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院校)在校生。高职附属的中专部学生参赛,应在校名后注明中专部。
二、竞赛项目
本届活动以“践行核心价值观,激扬职校生风采”为主题,设立6类赛项。
(一)征文演讲类
主题和内容:一是以“牢记历史,爱我中华”为主题,引导学生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惜幸福生活,激发报国热忱。二是以“成长中的感动”为主题,引导学生感悟自己成长经历过程中的正能量,抒发对党、国家、民族和家庭的热爱之情,表达当代中职学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考和行动。
形式和要求:各学校可广泛开展征文演讲活动,择优推荐演讲作品给省级活动组织机构。报送作品包括演讲稿和演讲视频,一并报送。演讲稿内容健康,语言平实,表达真情实感,字数不超过2000字;演讲视频要求内容清晰流畅,演讲者表达流利,仪表得体。
(二)职业规划类
主题和内容:以“我的未来我做主”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信心,逐步培养职业意识,及早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内容包括职业生涯设计、创业计划、创新设计等。
形式和要求:各学校可结合职业生涯规划相关教学内容,广泛开展职业生涯设计、创新创业设计等活动,择优推荐职业生涯设计方案、创新创业设计作品给省级活动组织机构。
职业生涯设计方案和创业计划均提交电子文本。内容应贴近实际,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相关文本字数不超过2000字。
创新设计方案提交电子文本,说明作品构思、特点、功效等,同时附送作品实物。
(三)摄影类
主题和内容:以“职校美·学习美·劳动美”为主题,引导学生聚焦校园生活和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捕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实训实习等的精彩瞬间和其他劳动者工作的瞬间,展示中职学生和劳动者的职业礼仪、职业素养和职业形象。
形式和要求:摄影作品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作品以单幅形式报送电子版作品、未经过修改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
(四)微视频类
主题和内容: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人生观、价值观,展示青春的风采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形式和要求:微视频作品可采用微电影、纪录短片、动画片、公益广告或者电子相册等形式,制作软件不限,紧扣主题讲述故事,内容健康向上,文件格式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
(五)校园情景剧类
主题和内容:以“法治·安全·环保·健康”为主题,引导学生以学习、生活为原型进行创作,通过人物刻画、故事演绎等反映当代中职学生对法治建设、生命安全、生态文明、身心健康的所思所感所悟,体现教育和启迪意义。
形式和要求:作品脚本应由学生原创,表演以学生为主,可邀请
(六)才艺展示类
主题和内容:以“人人尽展其才”为主题,鼓励学生展示自身文体特长、职业素养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引导广大中职学生学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高审美情趣、人文素养。
形式和要求:才艺展示分为舞台作品和非舞台作品。舞台作品包括朗诵、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曲艺、杂技、魔术、武术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鼓励在校园内外公开展演。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大小不超过
三、组织机构
省“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明办、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联合主办。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各地、市应成立相应活动组织机构,各学校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
四、进度安排
本次竞赛活动采取校级初赛、地市级比赛、省级复赛三级组织形式。校级初赛由学校组织开展;地市级比赛由地市级活动组织机构组织开展,省级复赛由省“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
校级初赛、地市级比赛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校、各地市“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织机构确定。省级复赛活动安排在2016年3月。省“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复赛成绩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决赛。
五、激励办法
省级复赛设置以下奖项。
(一)学生作品奖
针对各地市级活动组织机构报送的优秀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每个项目分别按作品总数的10%、15%、20%的比例设立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颁发署作者姓名的证书。
(二)指导教师奖
面向教师设立优秀指导奖若干。指导的学生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奖。颁发署教师姓名的证书。微视频类、校园情景剧类、才艺展示类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6人,其他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三)组织奖
面向学校,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署学校名称的证书。面向地市活动组织机构,设组织贡献奖若干,颁发署地市活动组织机构名称的奖牌。
(四)贡献奖
面向活动赞助企业等单位设立贡献奖。
六、作品选送
1.由地市级竞赛活动组织机构统一向省“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作品。除才艺展示类中的书法、绘画、篆刻等作品及职业规划类中的创新设计作品实物需邮寄外,其他所有作品、案例(包括文字和视频)以及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作品统计表(见表1-2);活动总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下一步建议)全部以电子版的形式通过网络上传和填报。
2.省“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截止接收作品的时间为
3.每份作品应标明作者、学校、指导教师等信息,并且每份作品均须命名,注意不得以绘画、书法等类别名作为作品名。未按照要求报送的将不予评选。
4.省级复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报送的作品如发生著作权纠纷,由作品提供者承担相关责任。所有报送作品不退还作者,作品的处理权归省“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委会。省“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委会可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报送的作品(包括出版作品集、印制光盘、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报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联系人: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尚武,联系电话:0791-83800800,E-mail:2868026174@qq.com,省文明风采活动工作群:290548373,邮寄地址:南昌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学工处(南昌市玉屏东大街551号),邮编:330013。
表1
江西省第七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地、市)
地、市竞赛活动组织
机构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通信地址 |
|
E-mail |
|
本地、市
中职学校数 |
|
本地、市中职在校生数 |
|
校级初赛
参与学生数 |
|
校级初赛
作品数 |
|
地、市比赛
参与学生数 |
|
地、市比赛
作品数 |
|
注:1.此表由地、市级竞赛活动组织机构填写并报送。
2.联系人指一名负责本届活动事务的联络沟通的同志,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务必清楚、准确,保证通讯畅通。
表2
江西省第七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报送作品统计表
(地、市)
项目类别 |
作品名称 |
作者姓名 |
学校名称 |
指导教师 |
指导教师手机 |
比赛获奖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注:1.此表由地、市竞赛活动组织机构填写并报送。
2.作者、指导教师如有多人,请填写全部作者或指导教师姓名。指导教师联系电话可留1位主要指导教师手机号码。注意:微视频类、校园情景剧类、才艺展示类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6人,其他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