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职工诉求  |   加入收藏
两车
网络安全
核心价值观
防溺水
文明城
国家安全
新余技师学院
联系我们
电话:0790-6344241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城北北湖西路469号
新余技师学院/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二维码

关注我们

关于开展201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3-10-09    来源: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

 

 

关于开展201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

赣教助字[]2013]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项目相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教〔2011〕556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教基金会〔2013〕28号)有关要求,为保障我省201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在我省的实施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落到实处。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初评、公示、上报、资金发放、建档等工作。
(一)资助的内容
1、滋蕙计划
滋蕙计划奖励名额12400人,奖励对象为普通高中在校在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
2、励耕计划
励耕计划资助名额4200人,资助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编在岗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资助标准为每人1万元。
3、润雨计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
幼儿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名额860人,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类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资助标准为每人1万元。
(二)资助原则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坚持“公开透明、量入为出、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滋蕙计划的受奖励学生要从“江西省高中贫困生档案库”中产生,并可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同时享受。
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长期坚持在农村、边远贫困山区教师倾斜,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所有资助款都必须通过银行卡发放。
(三)申报程序
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润雨计划和励耕计划先报所在学校初审后再报所在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直接报所在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和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审公示后,并按有关规定报所在设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各设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所辖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材料后,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次复核。
(四)其他要求
1、受奖励的学生和资助教师名单上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后,个别学校如发生拟受奖励学生退学、转学等情况,拟受资助教师因各种原因离职情况,相关学校、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拟受奖励学生和资助教师,并将替换的学生教师名单及替换原因逐级上报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确定。凡擅自调换资助人员的,一律无效,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各地在发放资助资金时要举行发放仪式,留存影像资料及典型受奖励学生和资助教师的文字材料报所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3、公正评审,确保资助受助教师和奖励给学生。如发现弄虚作假、名不副实等问题,取消该校或该市、县(市、区)受助资格。
4、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发放资助资金。如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拖延支付、扣抵奖励资金,要严肃查处,直至追回资金,取消该校或该市、县(市、区)受助资格。
5、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10月18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在教育网-信息公开-学生资助栏内下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本其、傅思思
联系电话:0791-86756305;86756207(传真)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角州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
邮箱:maobenqi158@126.com。
 
附件:1.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
教育项目相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教〔2011〕556号)(略)
2.关于印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基金会〔2012〕15号)(略)

 3.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名额分配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9月26日

 

 

 

相关文章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城北北湖西路469号  |  电话:0790-6344241  |  备案号:赣ICP备12001096号  |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504号 |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